广州拟立法推动城市绣花式治理

发布时间:2024-11-10 05:00:21 来源: sp20241110

  广州拟立法推动城市绣花式治理

  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优先作为年度城市治理任务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广州推动城市绣花式治理将有法治保障。《广州市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正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拟于6月下旬进行第二次审议并交付表决。

  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落实精细化治理要求

  近年来,广州坚持以“绣花”功夫推动城市治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传承地方历史文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压实城市治理责任,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定》明确,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是指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安全、环境等领域和环节,落实精细化治理的理念和要求,推动城市品质综合提升。

  推进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计划年度化、任务清单化、落实责任化、监督制度化、奖惩公开化。

  治理年度计划须公开并附具体任务清单

  《规定》要求,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制定本级人民政府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年度计划,年度计划一旦明确应当向社会公开。

  同时,年度计划应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公众或者服务管理对象普遍反映的城市治理突出问题,优先作为年度治理任务,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年度计划治理任务通过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征集,研究确定。征集方式包括: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门户网站,穗好办移动应用程序,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人大代表联络站等。

  对于公众临时反映的城市治理突出问题或者其他突发性事项,《规定》明确:相关政府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将其确定为临时性精细化治理任务,做到即时出现即时治理。

  明确治理任务承办人与完成时限

  在计划分解下达方面,《规定》表示,市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十二月底前制定完成下一年度的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年度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人民政府。

  任务实施方面,《规定》明确,政府工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需围绕实施年度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任务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工作进度、完成时限,并应当对治理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因客观原因确需对工作进度、完成时限作出延期调整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并报告。

  人大常委会将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规定》明确了监督机制。公众监督方面,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就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人大监督方面,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年度计划应当报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同级人民政府关于绣花式城市精细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年度满意度测评。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