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5:45:35 来源: sp20241110
□ 张智全
据3月12日《科技日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对自动驾驶立法问题格外关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建议尽快将自动驾驶法纳入立法规划,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支持自动驾驶技术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和场景试点应用,为自动驾驶立法积累更多实践经验。
得益于我国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进步,近年来自动驾驶技术在国内发展迅猛,不少城市已着手研究自动驾驶汽车的上路问题,牵涉其中的立法问题被更多提及。
与人工驾驶技术相比,自动驾驶技术高度依赖感知输入、计算模型以及道路场景数据等智能技术,给确保自动驾驶汽车安全行驶带来了更多挑战。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责任如何认定?同时,由于自动驾驶汽车配备了多种传感器和摄像头,涉及收集和处理车主位置信息、驾驶行为、日常习惯等个人信息,如果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范,则会加剧个人隐私泄露和滥用等风险。也正因此,业界人士都希望在立法上走出“先手棋”,以此确保自动驾驶技术能在法律的规范下顺畅落地。
“法者,治之端也。”对于蓬勃发展而现行法律又不能解决合法应用的自动驾驶技术而言,为其量身打造法律规范,已是题中应有之义。由于自动驾驶技术颠覆了人工驾驶汽车的行驶模式,现行针对人工驾驶汽车的相关法律,显然不能生搬硬套到自动驾驶汽车上,无疑需要在立法方面“另起炉灶”。
事实上,关于自动驾驶技术应用的立法问题,近年来深圳、上海、无锡、苏州等地进行了积极探索,相继出台了与自动驾驶技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自动驾驶技术在部分场景应用的现实法律问题。虽然各地的立法探索对确保自动驾驶技术安全应用具有积极意义,但囿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的限制,许多如自动驾驶车辆标准、保险、事故责任认定等内容,无法在地方立法中得到明确规定,客观上掣肘了自动驾驶技术的顺畅应用。因此,着眼长远,要解决这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更有必要走出立法“先手棋”,让完备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加速推进自动驾驶技术落地。
当然,鉴于现阶段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现状,以及诸多后续难以预测的新情况,立法的步伐也不能迈得太快,还需要秉承稳妥的“小步快跑”原则。从各地自动驾驶技术立法的具体情况看,大多将着眼点放在解决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上路以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等方面,而对其他问题的解决则较少涉及。这种“小步快跑”的理性选择,为自动驾驶技术的立法提供了示范样本,显然值得借鉴和复制。
当前,我国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已步入快速发展赛道,加快立法步伐,让其扎根于“法治沃土”在更多应用场景落地,已是必然选项。相关部门应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小步快跑”地走出立法“先手棋”,为自动驾驶技术划出清晰的法律边界,让其在法治的护航下行稳致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类。(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