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5:33:32 来源: sp20241110
车贷办理不成功,想退订金被拒绝?最近,网友吴先生在人民网“人民投诉”平台“吐槽”了自己买车遇到的烦心事儿。
近期,不少商家推出“置换补贴雨”“0首付0利息”等优惠活动吸引消费者,但也出现了混淆概念、捆绑销售、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例如,有汽车销售人员为从金融机构收取返点“盲推”车贷,甚至混淆费率、利率概念,故意“套路”消费者;有汽车经销商增加保险等其他强制性收费项目进行捆绑销售;还有贷款公司专门设置高额违约金,限制消费者提前还款。
不可否认的是,丰富多元的汽车金融业务能够为购车人减轻付款压力、提供购车便利。随着我国汽车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消费者的共同呼声,也是监管部门发力的方向与目标。
2022年1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明确告知消费者年化贷款利率及费率,不得使用与实际不符的“免收贷款违约金”“车辆免抵押”等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与服务。
2023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今年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昆表示,面对权益受损,消费者可以采取投诉、申请调解和法律诉讼3种方式维权。对于事实清楚、争议情况简单的问题可进行消费投诉;如果消费者与车贷机构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可以申请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此外,如果因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而遭遇贷款情形前后不一致、捆绑销售等问题,律师建议,消费者可根据民法典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总监制:赵婀娜 孙海峰
制片人:彭波 章斐然 谢婷
监制:赵兵 吕骞
策划:陈键 李源 李佳
出镜:申佳平
摄像:张力洋
剪辑:史新培
设计:林珊珊
包装:赵晨
(人民网)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