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对申诉案件开展反向审视

发布时间:2024-11-09 16:10:09 来源: sp20241109

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张菲菲 李戬)“刑事申诉作为刑事诉讼最后一道救济程序,运用‘全程回看’视角有助于深入查找、深刻反思办案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日前,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明确审视目标,及时发现易引发信访申诉的环节和问题,对于化解信访矛盾非常关键。

此前,该院检察官在办理林某刑事申诉案时就发现,因与他人发生争执,林某被推倒受轻伤,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对方作出不起诉决定。由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组织双方进行赔偿调解,林某后期索赔不顺遂,因此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服一直申诉。后经多方努力,被不起诉人最终与林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林某也表示不再信访申诉。

案件息诉罢访后,承办检察官心里仍没有放下本案,而是进一步梳理此前检察机关办理的故意伤害类不起诉案件中,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的实际情况,发现因赔偿未达成协议或未实际履行引发的申诉案件不在少数。

基于这一发现,该承办检察官撰写反向审视报告,促使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着重关注此类问题,积极促成拟不起诉故意伤害案件的赔偿,减少相关申诉案件。

“反向审视是我们今年以来推行的创新举措,能够从源头规范司法办案,提升案件质效,提前预防并减少涉法涉诉信访。”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珠海市区两级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案件同比下降约55%,不服基层检察院审查结论到市检察院的申诉案件同比下降约80%,不服市检察院审查结论上行到省检察院的申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约90%。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薄晨棣、梁秋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