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36种罕见病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发布时间:2024-11-10 01:25:17 来源: sp20241110

  本报南宁6月27日电 (记者庞革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在国家谈判药落地广西的基础上精准施策,将36种适用于门诊治疗的罕见病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惠及多发性硬化、发作性睡病、戈谢病等多种罕见病的患者群体,进一步提高了罕见病群体的门诊用药保障水平。目前,广西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总数达72种。

  国家通过谈判将部分罕见病药品降价纳入医保目录后,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提升门诊用药可及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新增纳入了一批罕见病药品以及门诊慢性病保障不足的高价药品。该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

  “这降低了患者获取药品的门槛,提高了药品的可及性,为患者及时获得治疗提供了保障。患者无需住院,在门诊就可以使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张宏亮介绍,符合门诊治疗条件的患者在门诊接受治疗即可享受较高的报销待遇,省去了病床协调、住院陪护、请病假等“操心事”,体现了社会对罕见病患者的关爱。

  据了解,该项制度保障对象为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保障水平方面,按照低水平起步的原则,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其中,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居民医保为4万元,职工医保为8万元,分别计入当地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