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2:54:28 来源: sp20241110
“我们的工资终于到账啦!”近日,6名工人激动地向浙江省江山市石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姜金梅表示感谢。
原来,2021年2月至4月期间,王某等6人经朋友介绍为某建设公司承包的建筑工地提供木工、搭脚手架等劳务服务,工资按小时计算。工程结束后,该公司却未按约支付劳务报酬共计2万余元。王某等人多次向项目负责人催要,都被该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搪塞。无奈之下,王某等人便向江山市人民法院石门人民法庭求助,法庭将纠纷委派至石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就这样,在法官徐素风的指导下,人民调解员姜金梅开始了诉前调解工作。
了解来龙去脉后,姜金梅发现某建设公司承包的建筑工地就在调解室所处的石门镇上,步行不过20分钟距离。于是,她先给公司负责人潘某打去了电话。但电话里,潘某直接表示对此并不知情,之后便拒接电话。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走,我们去一趟工地!”姜金梅和徐素风商量后便作了决定。
来到工地,姜金梅和徐素风见到了其中一位项目负责人毛某,向其讲明来意后,毛某称公司负责人常年在外,不过他可以代为传达。
过了两天,姜金梅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建设公司的主管,受公司委托来处理纠纷。姜金梅提出希望他能够来现场,面对面一次性协商解决纠纷。
“我们公司在外地,欠的工资也不多,特意跑一趟确实不划算。”对方的声音中透露着一丝不情愿。
“如果不方便来也不要紧,我们也可以线上调解。”姜金梅立即向他解释,“目前案件正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如果各方能够在人民调解员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纠纷不会进入诉讼程序,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省时省力还省钱。”
听到这,对方的态度明显有所缓和,同意通过线上平台调解,并在姜金梅的指导下完成了调解平台的注册程序。
次日,王某等6人来到调解室,姜金梅先将他们提交的账目一一进行审核,计算出每人被拖欠的工资,再通过线上平台将账目清单发送给公司方。经核对,公司方对大部分账目进行了确认,但对小部分账目仍持有异议,双方对此迟迟达不成一致意见。
姜金梅一边安抚工人们的焦急情绪,一边进一步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因之前提交的账目记录比较混乱,个别账目仅靠工人的单方记录,具体劳动工时明确不了,姜金梅意识到目前的证据已经无法还原完整的事实真相,便从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及法律后果等多方面做工作,劝导双方都能稍微让一步,把事情彻底了结。
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双方确认了共欠24000元工资的事实。至此,欠薪数额明确了,但双方又在何时付款这一问题上僵持不下。
“拖了这么久,大家都想把账款要回来,这个我理解,但目前确实有点困难。”公司主管表明了自身的难处,公司的工程款尚未全部收回,其他工地上工人的工资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我理解你们目前的处境,经商做工程的,这是常见现象。”姜金梅对公司方的困难表示理解,同时也为公司方认真分析了拖欠工资可能会对公司信用及经营造成的影响。最终,公司方同意了姜金梅提出的调解方案。
“企业经营讲究诚信,良好的口碑肯定会口口相传,希望你们公司一定信守协议,按期支付。”线上签完调解协议后,姜金梅又特意向公司方叮嘱道。
五天后,某建设公司一次性付清了全部工资,比约定的时间还提前了一周。
纠纷的化解,让工人们拿到了拖欠许久的工资,也让姜金梅感到欣慰。“人民调解是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屏障’,能为群众排忧解难,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姜金梅表示。
(责编:马昌、薄晨棣)